12月7日上午9时45分,如皋法院集中32名执行干警,兵分两路,对如皋当地10家污染生产点开展强制执行。如皋供电公司派出4人协助执行。
当天上午10时21分,第二执行组到达某机械配件有限公司,断电后在电表箱上贴上封条,并检查其生产场所,谈话告知不得再生产。10时32分,第一执行组来到某生猪养殖有限公司,几里外都能闻到该养猪场的恶臭,可见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,被执行人并未进行有效整改。欲断电时,得知该养猪场刚刚育有一批苗猪,断电后无法供暖,苗猪可能无法存活。现场指挥与承办人研讨后,与法定代表人谈话,给予他一个星期的宽限期,若到期未整改,将强制断电,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。
执行中发现,大部分污染企业经承办人前期释法明理,已经停止生产。环评合格前,为彻底阻断其再生产,由供电公司人员协助断电后,在电表箱上贴上封条。少部分企业或加工点仍在违法生产,一家废旧经营部竟然变更生产场所,躲在围墙的角落里偷偷生产,最终被执行人员查出,强制断电停产,另外一家塑料粒子厂也未停产,被当场叫停后断电。
“为维护生态如皋、绿色如皋建设,对环保案件的执行我们绝不手软。”如皋法院副院长黄卫东表示,在多部门的全力配合下,本次环保案件集中执行展现了联动执行的威力,如皋法院将环保案件的执行提上“快车道”,为美丽如皋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。